“地理空间数据目前已广泛服务于政府决策、政务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但也面临着共享这个突出问题。数据无法共享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重复投入,浪费财政资金;二是需要多部门协同的工作,如“多规合一”等难以推进,钱多花了不少,事情还没办好。加快立法,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环节和有效途径。”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刚的开场白简单明了。
主管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多年的杨维刚对地理空间数据无法共享带来的不利局面深有感受。他告诉记者,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困难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数据共享的专门法律法规,造成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工作无法可依,难以统筹协调。一些部门和单位出于部门利益考虑,将数据资源当作部门财产,对共享消极应对,不愿向其他部门共享数据,也不愿利用其他部门已有的数据,造成数据重复采集,浪费财政资金。此外,数据标准和基准的不统一,使不同部门的数据难以整合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和“数据鸿沟”。
“加快立法,可以从制度上解决地理空间数据重复采集、重复采购、重复生产的问题,节约财政资金,有助于强化部门协作,推进‘多规合一’,还可以解决地方立法上位法缺失的困境。”对于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杨维刚提出了自己的思路。
一是理顺地理空间数据共享的协调机构。建议将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从国家发改委改设到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影像图、地形图的生产,国家和省有专门的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有专业的生产队伍,有统一的技术规范,有几十年的经验技术和成果积累。其他部门既不可能从零开始做出更专业的地图,也没这个必要。
二是实行遥感影像统筹管理制度。要严把财政关,各级政府所需的遥感影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分发,避免重复投入,节省财政资金,同时也有利于数据标准和空间基准的统一。
三是实行地理信息项目统筹管理。发改、财政部门在审批涉及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等重大项目时,应实行项目前置会商制度,征求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成果,避免重复建设。
四是统一数据标准和空间基准。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更新以及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空间基准和数据标准,确保各部门数据有效共享,形成信息极大丰富的“政务一张图”。
除了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共享,杨维刚还十分关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他在提交的《关于建立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议》中指出,推动政府数据共享是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对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重要的意义。解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存在的开发利用效率不高、缺乏长效保障机制等问题,加快政府信息资源利用与开发,提供以民众为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市场机制,已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迫切要求。
“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大国家对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协调力度,鼓励社会开发可共享信息资源,创新信息资源共享体制机制。抓住这三个重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杨维刚向记者娓娓道来,“首先,针对地方政府存在的体制配套不全、资源配备不够、执行监督不足等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评价机制的作用,督促检查地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其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政府信息资源运行机制,按照市场规律开放政府信息资源,按照市场需求开发信息产品,鼓励第三方信息中介和信息服务机构参与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第三,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层次的信息集成和无缝隙信息共享,适时建立绩效评估控制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效。”
最后,杨维刚充满信心地表示:“共享已成为当前新的经济热点,也是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在互联网时代,不解决共享问题,一切都是空想。解决了共享问题,也就解决了大数据来源问题,夯实了‘互联网+’的数据基础,有助于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只要各部门、社会各界都能以改革创新的勇气攻坚克难,建立坚实的政策保障机制,破除制约信息共享的瓶颈和障碍,就一定能够推进我国从数据大国走向数据强国,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根基。”(王瑜婷) 来源: 中国测绘宣传中心 时间: 2017-03-13 10:23